2025年4月,我县共有城乡特困人员333人,1-4月共发放特困人员补助175.19万元。其中城市特困人员71人,发放基本生活补助38.06万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8元,为32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城市特困人员发放照料护理补助9.98万元;农村特困人员262人,发放基本生活补助92.19万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878元,为94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发放照料护理补助34.47万元。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479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1244元。
磴口县民政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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