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磴口金牛煤电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百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二期工业固废填埋场及可利用工业废渣堆场堆存方式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我单位(内蒙古磴口金牛煤电有限公司)向公众进行首次信息公开,公开信息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二期工业固废填埋场及可利用工业废渣堆场堆存方式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磴口金牛煤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内蒙古磴口金牛煤电有限公司西北13公里处。
建设性质:改扩建。
总投资:28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2根DN200的焊接钢管渣浆输送管道,单根长度1720m,新建1根DN150灰水回收管道,长度1720m。在现有二期工业固废填埋场及可利用工业废渣堆场进行改造,不新增建设用地,使用固化堆存技术后,堆高可达70m。
二、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内蒙古磴口金牛煤电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磴口工业园
联系人:苏科
联系方式:0478-4409228
三、编制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内蒙古百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方式:18104876631
电子邮箱:jintongmsg@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意见提交方式和途径
本次信息公开后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相关意见后,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有关的意见及建议。
内蒙古磴口金牛煤电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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