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磴口金牛煤电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委托内蒙古百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二期工业固废填埋场及可利用工业废渣堆场堆存方式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基本形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第4号)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现将二期工业固废填埋场及可利用工业废渣堆场堆存方式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内蒙古磴口金牛煤电有限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工业园区内蒙古磴口金牛煤电有限公司厂区设置专人接受社会公众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苏科
联系方式:0478-4409228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建设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方式:将公众意见表递交到建设单位或发送到邮箱
途径:邮箱:jintongmsg@163.com;递交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磴口工业园内蒙古磴口金牛煤电有限公司 苏科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1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可以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内蒙古磴口金牛煤电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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